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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6-04-15 3714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校内各单位及内设机构、各级各类教工和学生群团组织开办的微博、微信、博客、手机应用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二、登记方式

  按照《办法》规定的管理责任,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类新媒体平台登记工作,校工会负责校级教职工社团新媒体平台登记工作,校团委负责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登记工作。每一个新媒体平台填写一份《电子科技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全登”,确保学校准确掌握校内新媒体发展现状。

  2、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31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汇总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主楼B2 615),电子版发送至xmtzx@uestc.edu.cn,联系人:何乔,联系电话:61831830。

  3、校内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审查制度,请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附件:新媒体备案表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6年4月12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一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