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人民政协报 | 曾勇: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保障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质量推进
文:曾勇 来源:党委统战部 时间:2026-03-24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关键工程。近年来,“双一流”高校支撑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研究突破等重大任务,并在诸多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但当前财政投入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区域保障不均衡等制约,亟须在新一轮建设周期内强化财政保障、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双一流”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挑战:

优质高等教育投入不足与区域性失衡并存。近五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在仍仅回归疫情前投入水平,但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需求却持续增加。同时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持续加大对优质高等教育的投入,意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科技制高点。同时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还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现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双一流”高校决算经费中,西部高校总经费仅为东部高校的27%,且中西部、东北及非中心城市政府对中央高校的配套支持能力有限,在地方财政“保运转”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难以给予中央高校额外的资金支持。

引领性人才缺乏阻碍世界人才中心建设。“十四五”时期,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达757万人年,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但存在科技人才队伍“大而不强”的问题,战略科学家缺口显著,基础研究领域顶尖人才占比低,在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等“卡脖子”领域更是缺乏与产业深度融合的领军人才。近年来,“双一流”建设高校持续强化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培养了全国超过50%的硕士生、近80%的博士生,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更是肩负着培养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及卓越工程师的重任,是落实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关键载体。虽然国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但面对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双一流”高校在全球范围争夺顶尖人才、本土培养卓越人才依然捉襟见肘。

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机制性投入还不完善。“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链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双一流”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科技创新策源地,承担了全国80%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撑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但在当前财政对学科、平台、项目分散支持和短期评价模式下,高校的创新效能尚未充分发挥。比如,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长周期稳定的机制性支持不足,基础研究经费不足。青年科研人员长周期自由探索的制度性保障尚不完善,跨学科、跨机构创新联合体保障机制不健全等。

基于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立“稳定增长”的刚性投入机制。建议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稳步扩大中央财政投入规模,建立与人口变化、物价指数、培养成本联动的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同时,针对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专项”)设置,建立起与经济增长或财政收入挂钩的法定增长机制。另外要赋予“双一流”高校更大的学费调整权限,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与生均培养成本协同的学费调整机制。还要加大“双一流”建设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经费1:1或更高比例进行配套,同时对教育部等部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给予1:1或更高配套经费支持。

——建立“战略急需”的差异化分配机制。建议对承担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建设的“双一流”高校实施“一校一策”,采取差异化分配模式。针对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从0到1”的原始创新需求,打破年度预算拨款的局限性,通过超常规拨款模式,配合“基础额度﹢成果奖励”弹性拨款机制,支持高校开展跨学科长周期科研、攻关“卡脖子”难题。同时,针对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等基础学科,按一定系数给予额外倾斜,并探索“五年一周期、年度动态调整”的拨款机制,保障长周期基础研究的稳定性。针对考古学、古文字学、小语种等国家战略急需但市场回报率低的学科,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系数,保障“冷门绝学”可持续发展。针对与国家安全直接相关的战略性学科,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支持,探索设立“中西部高教振兴专项基金”,缓解中西部高校的发展压力,使之成为极端情况下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战略支点。

——优化“自主灵活”的经费管理机制。一是要进一步扩大中央高校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教学创新、科研启动、社会捐赠匹配和重大基建项目等专项经费使用自主权,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资金、人才、平台等要素向优势学科、创新团队、重大任务集中。当然,扩大也不能一放就乱,乱发津补贴,而是在规范合理的前提下。二是秉持“投资于人”的理念,提高“引导专项”人员费开支比例、扩大其中高层次人才人员费开支内容,同时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列支人员费试点范围,缓解当前依然存在的“重物轻人”倾向,提升引育顶尖人才、改善人才待遇方面的投入。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专项”人员费主要用于培养、引进、聘任学术领军人才和建设优秀创新团队。实践中,该专项人员费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有上限要求且无法用于其他工资项,不能满足高校实际需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财政部、教育部虽然于2019年遴选过一批中央高校进行列支人员费试点,但政策多年未调整,大部分高校仍然不能列支人员费。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电子科技大学原校长)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2026年03月24日第10版)

编辑:罗莎  /   审核:李果  /   发布:陈伟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