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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讲坛】浙大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韦路教授与学子畅谈媒体融合
文:于秉楠 张诗晗 图:赵茂源 孙铭扬 来源:软件学院 时间:2021-04-23 4295

  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新旧媒体的不断冲击融合,形成了“媒体融合”的媒介发展理念。4月15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院长韦路教授做客沙河校区“成电讲坛”信雅系列讲座,以系统研究结合丰富案例,向成电学子揭晓“媒体融合”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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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路教授向大家梳理了媒体融合的发展历程。2014年可以说是媒体融合的元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我国的媒体融合自此开始了探索之路。2019年1月,中央政治局同志来到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媒体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他表示,从“四全”概念的提出,再到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促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党和国家对于媒体深度融合的高度重视以及大力推进的决心显而易见,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都迎来了发展的浪潮,在百家争鸣的时代里各显其长。

  “四川日报的写作机器人‘小封’创作的诗集非常有趣”,韦路表示,这就是媒体融合的一种体现。无论是在浙江省还是四川省的媒体界,都已经体现出了初步融合,但在全国范围内还未能完成深度融合,二者相比较,一个仅仅是物理层面的表层结合,另一个则是起了化学反应,达到水乳交融,真正发挥“1+1>2”的作用。他指出,媒体融合不仅在业界有了一定的进展,在学术界的论文也呈现出了井喷式增长,但大多数都是对于应用研究和业务方面的探讨,于理论研究方面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从1978年Negroponte1首次提出概念,到1983年MIT的政治学家POOL教授认为这是一种模式融合,点对点和大众传播被模糊,再到2000年的技术融合,2008年的受众行为转移理论,2015年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韦路向大家介绍了相关理论的背景和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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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媒体融合的基本特征时,韦路从多层面、多视角、界限模糊和不断变化这四个维度分别给出了解释。多层面即为人类传播活动的所有方面,技术、经济、主体、内容、规范等,都是媒体融合的重要部分。多视角则是突出了人的视角已并非一成不变,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中,每个弄潮儿既是受众又是传者,“用户”一词便水到渠成地出现了。更有学者提出“产销者”一词,用英文解释便是“producer”和“consumer”的结合,即“prosumer”。这一论点也与我国提出的“四全”中的“全员”相契合,每个人都是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接收者。界限模糊则是体现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陈出新的进程中。新兴媒体在崛起的同时,传统媒体渐渐失去影响和竞争力,为了适应时代变化,部分媒体走向平台化之路。但平台化却并不适用于所有传统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既存在竞争,又需要合作,没有哪一方是可以独立存在的。韦路强调,“传统媒体适应新兴媒体,而不是新兴媒体取代传统媒体,这是进化,而非革命。”界限模糊的另一体现方式为多平台的联动,应用软件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这使得信息分享变得空前容易。不断变化则意味着媒体融合没有终点,技术会不断发展,朝更高的目标进行。

  围绕技术、经济、主体、内容、规范五个层次,韦路对于国际局势和媒体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技术层面表现为界限模糊的网络融合,功能多样化的设备融合及App间相辅相成的应用融合。经济层面则分为企业融合和产业融合,传媒企业内部的战术融合,通过内部结构和资源的重组,实现融合式的内容生产、推广和经营,传媒企业就有具备了全传播链条,这一过程也被称为纵向整合。主体层面则分成生产者和消费者间的融合、生产者内部的融合和消费者内部的融合。在探讨消费者内部融合时,韦路引出“第二屏幕”这一新兴词汇,并列举了生活中常见的例子:看电视时我们会拿出手机查询或互动,如春晚节目上的抢红包和摇一摇,其解释为消费者在同一时间使用不同设备获取相同或相关的内容。内容层面,有不同来源和不同形态的内容融合。规范层面,则需要国家有完备的法律政策来推动和规范媒体融合发展。

  展望未来,韦路指出,最容易出现突破的依然是技术,设备越来越多,越分越细,既存在分化又具备融合,在功能兼备的情况下也不应当失去特色,保留住自己的核心优点才能具有竞争力。在传统媒体式微的情况下,如何调整好社会关系,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君子藏器与身,彼时而动”,韦路表示:“成电学子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媒体的建设和融合中去。未来是你们的,时光不负奋斗者,荣光属于实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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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路,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融媒体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新媒体传播、国际传播、政治传播等。担任教育部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史学会网络传播史委员会会长,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


编辑:肖洁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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