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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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大学生门诊全额垫付费用报销通知
文:杨艳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19-11-29 43754

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市医保局最新文件精神,自2020年起,2019-2020学年度参保大学生待遇有效期由按学年计算调整为按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学生待遇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新生参保第一年待遇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2018-2019学年度大学生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报销范围:

  1、2018-2019学年度参保学生,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校医院就诊、通过校医院转诊或本市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急诊抢救24小时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全额垫支门诊费用(2018.9.1-2019.11月底)须在以下公布的报账时间内报销,逾期将不能报销。

  2、2019级新生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校医院就诊全额垫支的门诊费用(9月底医保开通后就诊费用已经享受医保打折不再二次报销)。

  不在门诊报销范围内:2018-2019学年未参保学生;2018-2019学年参保学生医保额度500元已用完、医保账户余额为“0”;住院报销、门诊特殊疾病、狂犬疫苗。

  二、报账时间、地点:

  清水河校区:

  12月02日(周一)、12月04日(周三)、12月06日(周五上午)、12月09日(周一)、12月11日(周三)、12月13日(周五上午)。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报账地点:清水河校区医院门诊部五楼508学生医保办。

  沙河校区:

  12月03日(周二)、12月10日(周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账报账地点:沙河校区医院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

  三、报账所需资料:

  1、校医院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校医院门诊就诊费用票据。

  2、校外转诊门诊:本人身份证,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和校外医院门诊费用票据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校外转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需原件)。门诊费用票据背面需由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

  3、急诊抢救门诊:本人身份证、急诊病历、急诊发票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需原件)。

  注意:以上资料报账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账。两校区可交叉报账,每月(寒、暑假期间除外)均会给同学们安排报账时间,请同学们保管好票据,妥善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12月。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

                              2019年11月27日


编辑:王晓刚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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