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2019年3月电子科大全日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垫付费用报销通知
文:杨艳 图:无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19-02-27 54985

各位同学:

  参加2018-2019学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门诊就诊时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全日制参保学生,请准备相关资料在以下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费用报销。

  一、报销范围:

  1.2018年9月1日以来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就诊全额垫支的门诊费用(医保开通后就诊费用已经享受医保打折不再二次报销)。

  2.2018年9月1日至今,通过校医院转诊的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

  3.本市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急诊抢救24小时内)。

  注:门诊特殊疾病、狂犬疫苗、住院报销不在门诊报销范围内。

  二、报账时间、地点:

  清水河校区报账时间:3月11日(周一)上午9:30—11:40,下午13:00—16:20.地点:清水河校区医院门诊部508室医保办

  沙河校区报账时间:3月12日(周二)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沙河校区地点:沙河校区医院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

  成都学院报账时间:3月13日(周三)上午10:00—12:00、下午12:40—15:30.

  成都学院报账地点:成都学院医务室。

  三、报账所需资料:

  1.校医院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校医院门诊就诊费用票据。

  2.校外转诊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报账同时还必须携带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当月当次有效)、校外医院门诊费用票据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校外转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可为复印件)。门诊费用票据背面需由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

  3.急诊抢救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报账同时还必须携带急诊病历及就诊24小时内的急诊发票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可为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报账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账。三校区可交叉报账,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校医院

                            2019年2月27日


编辑:何易虹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