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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大参保学生寒假异地住院的重要通知
文:杨艳 图:无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20-01-15 4191

各位同学:

  2019-2020学年度参保学生寒假期间因病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拍照上传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设立医疗保险报销专用邮箱:gxhzyb12333@qq.com.

  另:需报销其他保险的同学,医保报销后请自行到天骄路1号高新合作街道办事处领取保险支付结算表, 028-87956260。

  学生医保咨询:沙河校区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028-83203282;

         清水河校区校医院508室学生医保办,028-61830541。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

                             2020年1月13日


附件:合作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预审

  一、办理条件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因急救抢救在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费用)。

  本方案的医疗保险报销仅适用于寒暑假期间未办理事前备案在原户籍所在地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在成都发生的费用请在医院刷卡结算。

  二、异地住院报销方式

  未办理异地就医事前备案的人员,请在医院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申请人工报销。

  人工报销所需材料:

  1.财务、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1份)

  2.出院病情证明(1份)

  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1份)

  4.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者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建设银行不限办卡地域;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限成都市域内(1份)

  6.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7.寒、暑假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注:(1)由医院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资料及证明均需加盖其公章(2)外伤住院需提供病例首页及入院记录。

  三、资料上传要求

  1.请将申请材料逐条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需上传原图,请勿用修图软件美化图片。

  2.照片上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相符,一张图片对应一页材料,字应清晰可见。

  3.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住院发票总金额;正文标注: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电话。

  4.打开微信“扫一扫”识别下图二维码--点击个体医疗费用报销--填写对应信息--提交。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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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用邮箱及办理地点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设立医疗保险报销专用邮箱:gxhzyb12333@qq.com。待返校后,再将纸质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学生医保办或高新区合作街道办(天骄路1号),咨询电话:68416236。

  六、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2009年1月起施行)全文。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1号, 2009年1月起施行)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2009年9月起施行)全文。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补充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01号)全文。


                  高新区合作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编辑:王晓刚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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