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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预报2019年拟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19-02-28 3435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拟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第二次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申报实行网上预申报。

  拟于2019年6月后召开的国际会议及拟在2020年举办、但须在2019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需按照教育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 “会议预报申报”(http://econf.hust.edu.cn),填报完成提交后下载《2019年国际学术会议预报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国际处。

  教育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1。

  以上预报材料,请各单位外事秘书汇总本单位情况后,于3月20日(周三)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508,沙河校区主楼中117室,由国际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教育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中外方参会人数比例不高于4:1。

  注:1. 教育部原则上不受理未预报的国际会议。

    2. 根据教育部要求,未提交已举办国际会议总结材料的,不受理新会议申请。

    3. 因举办国际会议需至少提前3个月向教育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在会议拟举办日期至少提前4个月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具体详见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站说明(http://www.oice.uestc.edu.cn/Category/Page?Catid=261)。若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汪老师咨询,电话83202354。

    4. 2019年获批的国际会议举办期间,请各单位注意留存会议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需在会议结束两周内提交总结材料,包括:网上填写《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总结表》、会议学术综述(至少3000字)、国内外代表名单、重要照片5张(JPG格式,标题附图片简要说明,3500*2500像素)、 论文集元数据(1份)、3分钟会议视频等,相关要求见附件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2月27日


  附 件:

  icon_doc.gif附件1 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帮助——教职工用户.docx

  icon_doc.gif附件2 国际会议总结材料相关要求.docx


编辑:杨棋凌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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