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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参保学生寒假异地住院重要通知
文:杨艳 图:无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19-01-04 56003

  2018-2019学年度参保学生寒假期间因病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拍照上传至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医疗保险保险专用邮箱:gxhzb12333@qq.com(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报销。

  附件1:合作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预审(试点)

  为缩短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报销周期,缓解个人垫付医疗费压力,合作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拟于2018年7月15日起,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开展大学生异地就医报销预审(试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因急救抢救在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费用)。

  本方案的医疗保险报销预审仅适用于寒暑假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在成都发生的费用请在医院刷卡结算。

  二、申请材料

  1.财务、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1份)

  2.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1份)

  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1份)

  4.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1份)

  5.医院等级证明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社保卡丢失或未发可暂不提供

  7.提供参保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建设银行不限办卡地域;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限成都市域内(1份)

  8.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注:由医院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资料及证明均需加盖其公章。

  三、资料上传要求

  1.请将申请材料逐条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需上传原图,请勿用修图软件美化图片。

  2.照片上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相符,一张图片对应一页材料,字应清晰可见。

  3.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住院发票总金额;正文标注: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电话。

  四、办理流程

  五、专用邮箱及办理地点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医疗保险报销专用邮箱:gxhzyb12333@qq.com

  待返校后,再将纸质报销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交至校医院学生医保办或合作街道社会事务服务大厅(天骄路1号)社保窗口,咨询电话:68416236。

  六、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2009年1月起施行)全文。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1号, 2009年1月起施行)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2009年9月起施行)全文。

 

附件2:电子科大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前置条件:因病在原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全额垫支住院医疗费的,将以下资料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交到学生医保办或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逾期不予受理。(除5,16,17项原件外,所交资料均不予退还)

  一、普通疾病住院请准备1-6项;

  二、异地住院(原户籍所在地、实习期间除外):寒暑假的异地住院请准备1—8项,10项;因病休学的异地住院请准备1—7项,9,10项;实习的异地住院请准备1—7项,11项;急诊抢救的异地住院请准备1—7项,12项;(注:转诊至非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原户籍所在地医保局认证具有市外转诊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

  三、交通事故住院请准备1—6项,14项;

  四、外伤住院请准备1—6项,13项,且第4项改为全病历复印件(医院盖鲜章);

  五、生育住院请准备1—6项,15—17项,及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资料:

  1、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费用票据原件(医院盖鲜章)。

  2、出院病情证明书原件(医院盖鲜章)

  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医院盖鲜章)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医院盖鲜章)

  5、患者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6、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双面复印)。 建设银行不限办卡地域,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限成都市域内(注:复印件上须手写上姓名、卡号、联系电话)

  7、就诊医院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证明(医院盖鲜章)

  8、寒暑假的时间段证明(学院盖鲜章)

  9.因病休学的时间段证明(本科生学工部盖鲜章;研究生研究生院盖鲜章)

  10、患者原户籍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患者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11、实习时间段及地点的证明(实习单位盖鲜章、学院盖鲜章)

  12、急诊、抢救证明(医院盖鲜章)

  13、外伤住院的同学报销费用时请先到学生医保办领取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写明无第三方责任人及外伤原因 (学院盖鲜章或相关社区盖鲜章)

  14、交管部门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证明(交管部门盖鲜章)

  15、成都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复印件(医院盖鲜章)

  16、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需报销其他保险的同学,医保报销后请自行到天娇路1号 高新合作街道办事处领取保险支付结算表028-87956260          

  学生医保咨询 :沙河校区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028-83203282 清水河校区校医院508室学生医保办 028-61830541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

                          2019年1月4日



编辑:庄志东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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