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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全日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垫付费用报销通知
文:杨艳 图: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18-11-08 4077

  参加2017、2018学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门诊就诊时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全日制参保学生,请准备相关资料在以下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费用报销。

  一、报销范围:

  1.2018年9月1日以来,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就诊全额垫支的门诊费用(医保开通后就诊费用已经享受医保打折不再二次报销)。

  2.2018年9月1日至今,通过校医院转诊的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

  3.本市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急诊抢救24小时内)。

  4.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的全额垫付门诊医疗费用票据须在以下公布的报账时间内报销,逾期将不能报销。门诊特殊疾病、狂犬疫苗、住院报销不在此次门诊报销。

  二、报账时间、地点:

  清水河校区

  报账时间:11月19日(周一)、11月21日(周三)、11月23日(周五上午)、11月26日(周一)、11月28(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报账地点:清水河校区医院门诊部508室医保办。

  沙河校区

  报账时间:11月20日(周二) 、11月22日(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账地点:沙河校区医院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

  三、报账所需资料:

  1.校医院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校医院门诊就诊费用票据。

  2.校外转诊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报账同时还必须携带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和校外医院门诊费用票据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校外转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可为复印件)。门诊费用票据背面需由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

  3.急诊抢救门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没发卡的参保同学不用带),报账同时还必须携带急诊病历及就诊24小时内的急诊发票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处方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可为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报账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账。两校区可交叉报账,每月中旬(寒、暑假期间除外)均会给同学们安排报账时间,请同学们保管好票据,妥善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在11、12月。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

                   2018年11月8日


编辑:王晓刚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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