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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中秋、国庆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保卫处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时间:2018-09-20 4476

校内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西博会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川综治办〔2018〕7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现将双节假期期间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布置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单位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假期安全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帮助师生掌握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加强重点人群的管控,落实专人专班宣传、教育、转化和稳控,严防其组织滋事。各学院要做好返家学生、外出旅游师生的信息收集,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三、加强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

  各单位放假前要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和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假期无人的场所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避免火灾和物品被盗,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安全工作:

  (一)国资处要对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有害气体、贵重精密仪器和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保卫部结合安全稳定、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对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防暴恐、黑恶势力进校滋事。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出校门的可疑车辆、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加强楼宇管理和夜查夜巡,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加强昼夜巡逻守护,落实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机制。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落实消防日查月检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后勤保障部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和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工作措 施;

  (四)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假期结束还应及时收集学生返校情况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五)由后勤保障部牵头,会同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认真检查校舍的安全状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做好留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禁留宿学生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私自留宿客人。值班人员做好来访会客登记,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组团夜间巡逻,有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故障及时报告;

  (六)有建设工程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保卫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按章施工操作,严防违章作业和破坏消防设施;

  (七)社区居委会、东院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家属区的巡逻守护,防止入室盗窃、火灾事故发生,宣传教育教职工及家属在假期离家时,要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室内的水、电、气是否关好,防止被盗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各单位组织集体活动要加强管理,要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人。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假期值班人员,要害部门要定人定位守护。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情况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沙河校区  83200110 83202241

  清水河校区 61830110 61830119                    

                       

                 电子科技大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编辑:罗莎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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