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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参加2017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门诊就诊时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全日制学生,请准备相关资料在以下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费用报销。
(1)清水河校区门诊垫支费用报账时间:4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00—4:30。
报账地点:清水河校区医院门诊部508室学生医保办。
(2)沙河校区门诊垫支费用报账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账地点:沙河校区医院住院部一楼校医保办。
(3)成都学院门诊垫支费用报账时间:4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15:00。
报账地点:成都学院医务室。
报账所需资料: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校医院门诊就诊费用票据,
普通外院就诊必须同时携带由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院证明和费用票据(票据背后需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急诊外院就诊还必须同时携带急诊证明及就诊24小时内的急诊发票及药品清单(标注医保类别)。
注: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
2017年4月7日
编辑:胡武辉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