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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楷模的通知
文:保卫处 图:保卫处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时间:2017-12-05 4265

校内各单位:

  2017年,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各单位严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狠抓落实,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安全工作平稳有序。为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将对在2017年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单位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报党委保卫部。评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年终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优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无责任事故发生,个人无违纪、违法行为;

  2.政治坚定,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划清界限,抵制侵蚀,能够主动参与邪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3.坚持原则,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敢于纠正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

  三、“见义勇为楷模”评选条件

  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按照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提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见义勇为楷模申请;

  2.学校评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提出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楷模的建议人选;

  3.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推荐人选

  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见义勇为楷模申报表》(见附件4)、《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及见义勇为楷模推荐人选情况简表》(见附件5,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请按推荐顺序排序)及相关纸质证明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党委保卫部。

  2.联系人

  清水河校区:赵红(61830012),综合楼207室;

  沙河校区:张平(83202501),保卫处治安科办公室;

  邮箱:zhaohong@uestc.edu.cn

  附件1: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见义勇为楷模申报表

  附件5: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及见义勇为楷模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保卫部

                     2017年11月29日


编辑:罗莎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