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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钟声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时间:2016-07-13 5810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牵头做好假期留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并告知留校学生不要在宿舍内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加强日常巡查,有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故障及时报告。

  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暑假期间有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装饰工程)的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单位和施工单位于开工前3个工作日到保卫处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已经进场但尚未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校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于7月12日前到保卫处签订。请校内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督促其按章施工操作,严防违章作业和破坏消防设施。保卫处将对施工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予以相应处罚直至停工,严重的报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校内建设单位负责。

  三、校内生产消防安全管理

  后勤保障部牵头做好假期校内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技术规范做好食堂、超市、商业街、交通车队等区域和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校内场馆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学生工作部、体育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分别牵头做好学生活动中心(含成电会堂)、体育场馆暑假期间举办各类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等法规,依法审批、依法组织开展活动。

  五、其他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

  请各单位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办公室及其他房间内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机房、教室等房间应断水断电后封闭。假期需要使用的,应加强对使用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提醒。

  保卫处要加强各建筑消防巡查,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落实消防日查月检制度并做好24小时值班和应急抢险工作。

  六、假期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5日前将本单位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工程现场消防管理情况、火灾隐患处理情况等)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电子档发至morning@uestc.edu.cn)。各单位在暑假期间若发现消防问题请及时处理并报保卫处。

  保卫处24小时应急报警电话:

  沙河校区:83200110 83202241

  清水河校区:61830119 61830110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